【就业信息推荐】罗山县龙山街道办事处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巡防队员的公告


时间:2022-04-01 浏览:203

根据工作需要,经县政府批准 罗山县龙山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巡防队员。

一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
(一)招聘对象

招聘对象为户籍地在河南省信阳市范围内(含所辖县区)的男性退役士兵和大专以上毕业生,共计30名。

(二)应聘条件
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
2.具有良好的政治、业务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;

3.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,退伍士兵(高中以上学历)优先;

4.年龄为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22年6月30日)的青年,身高不低于1.68米,身体健康,具有从事巡防工作的身体条件。
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

1.曾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学籍、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;

2.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;

3.曾因违反原单位管理规定,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;

4.曾被行政拘留、收容教育、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;

5.本人或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
6.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
7.其他不适合从事巡防工作的情形。

二、招聘程序

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,按照发布公告、现场报名、笔试、体能测评、面试、体检、政治考察的程序进行。

  (一)发布招聘公告

2022年3月25日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。

  (二)现场报名

1.报名时间: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日(上午8时至12时,下午14时30分至 17时 30分)。

2.报名地点:罗山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

联系人: 朱警官 联系电话: 18837655380

3.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:

(1)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(蓝底、红底均可);

(2)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;

(3)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;

(4)退伍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
4.报名者填写《巡防队员招聘报名表》(见附件)。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,报名结束后,由工作人员对初步审核合格报名人员制作领取《准考证》,领取时间另行通知。《准考证》应妥善保管,笔试、体能测评、面试、体检等环节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。资格认证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,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,即取消其报考资格。

(三)笔试

笔试科目为《公共基础知识》一科,满分100分。笔试采用统一命题、统一组织、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。笔试时间及地点:具体时间、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。

  (四)体能测评

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拟招聘人数1: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,达不到比例时,所有考生均可参加体能测评。考生持本人《准考证》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,测评项目及标准参考《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(暂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1]48号)的规定执行,测试项目为10米×4往返跑和1000米跑(男)。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,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均进入面试程序。体能测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(五)面试

1.面试时间及地点:具体时间、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。

2.面试内容:面试满分为100分,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、综合分析能力、应变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仪态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。

3.面试成绩:面试成绩现场公布,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,面试结束后次日公布所有面试人员成绩。

4.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,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,不得进入下一程序。

  (六)体检

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,体能测试合格考生,按笔试+面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政治考察环节。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,从同一职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七)政治考察

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。政治考察参照《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》(国公发[2013]2号)有关规定执行。因考察不合格的或者应聘人员中途放弃造成缺额的,按笔试+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,递补人员应体检合格。

(八)公示

根据笔试、体能测试、面试成绩、体检、政治考察结果,按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。

(九)签订合同

经公示无异议的,由罗山县公安局依据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等相关规定,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。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,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合同一年一签。

三、工资福利待遇

  (一)本次招聘的巡防队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巡防任务。巡防队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,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。

  (二)巡防队员工资待遇按照现有乡镇巡防队员同一标准发放。

  (三)巡防队员的工资实行动态调整,其它补助按相关规定执行。

四、管理使用

  (一)本次招聘的巡防队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,聘用后由罗山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。对聘用人员将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,激励先进,辞退不适宜人员,建立进出通畅的用人环境。

  (二)巡防队员采取准军事化管理,经年度考核不合格者,解除聘用合同。

请各位报名者注意:招聘有关信息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,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,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招聘的,责任自负。

附件:巡防队员招聘报名表.docx


龙山街道办事处

2022年3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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